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任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未成年被害人陈述具有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并排除指证、诱证、诬告、陷害可能的,一般应当采信

【基本案情】


任某自2021年左右起与王小某(化名,女,2012年出生)的母亲王某同居生活。2024年5月,王小某向其舅母讲述其被任某猥亵、强奸,王小某的舅舅及舅母报案。


2024年5月19日,王小某先后两次接受侦查机关询问,陈述了遭受性侵害的具体过程及细节。2024年7月2日,王小某的母亲王某与王小某谈话后,王小某接受侦查机关第三次询问,否认被任某性侵害,称自己之前在撒谎,原因是想让任某和其母分开。任某始终否认猥亵及强奸王小某。王小某舅舅、舅母、姥姥等证人证言证明,王小某曾讲述其被任某猥亵与强奸;任某与王小某手机及双方聊天记录有明显不正常的内容及隐私照片。


经查,王小某第三次推翻前两次陈述的原因系王某出于继续维系重组家庭的目的,对王小某进行不当干预所致。


【裁判结果】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王小某第一次、第二次陈述中关于任某对其强奸、猥亵行为的描述内容与其年龄、智力情况相符,且详细描述了案发过程和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能够排除指证、诱证可能。经查,王小某第三次推翻前两次陈述的原因系王某出于维系重组家庭的目的,对王小某进行不当干预所致,故对王小某前两次陈述予以采信,对第三次陈述不予采信。任某明知王小某为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多次对其实施奸淫与猥亵,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猥亵儿童罪。任某一人犯数罪,应予数罪并罚。任某与王小某及其母亲共同生活多年,与王小某具有共同生活关系且事实上负有照护职责,应认定为负有特殊职责人员,其对王小某多次强奸,属奸淫幼女情节恶劣,应依法加重处罚;多次猥亵王小某,应依法加重处罚。综上,任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宣判后,二审法院向被害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防止监护失职再次发生。


【典型意义】


1.未成年被害人陈述具有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可以排除指证、诱证、诬告、陷害可能的,一般应当采信。首先,应优先审查被害人陈述是否在不受干扰状态下作出。本案中,王小某前两次陈述对案发时间、地点、过程及细节的描述清晰、稳定,并使用了诸多符合其年龄认知特征的独特语言,内容具有“非亲历不可知”的特征,能够排除指证、诱证、诬告、陷害可能,证明力较强。其次,当被害人陈述出现反复时,需要着重对陈述变化原因进行审查。本案中,经查,王小某推翻陈述系因其母王某出于维系与任某关系等个人原因进行干预,并查实任某、王某与被害人舅舅一家均无矛盾,能够排除王小某舅舅、舅母诱导王小某诬告陷害的可能。


2.应注意审查被害人陈述与在案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任某与王小某的聊天记录中存在明显超越正常父女关系的内容及隐私照片,以及王小某舅舅、舅母的证言,均能够与王小某陈述的强奸、猥亵情节相互印证。本案虽以被害人陈述为中心认定事实,但并非孤证定案,而是以被害人陈述这一核心证据为脉络,系统审查在案证据。


3.从国际标准看,本案裁判符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33号等一般性建议,在案件的证据收集过程中,充分考虑性别因素并以受害人为中心。因家庭成员间性暴力具有私密性与隐蔽性,在被告人拒不供认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以未成年被害人陈述为中心,综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及在案其他证据,判断陈述是否客观、真实,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松原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nkaa.com/?id=247

分享给朋友:

“任某强奸、猥亵儿童案 ——未成年被害人陈述具有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并排除指证、诱证、诬告、陷害可能的,一般应当采信” 的相关文章

千里之外诉离婚 为民解纷“云调解”

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加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成功调解了一起跨越几千公里的离婚纠纷案件。…

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增加?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一方,要求增加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女儿病中将母亲推下楼致死,外婆诉请取消其继承权

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在发病时将母亲推下楼坠亡,其还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外婆状告外孙女的特殊遗产继承纠纷,该案最终以外婆吴某同意外孙女邵某分得其母三成存款结案。…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是否还能主张损害赔偿?

小A:法官,我们刚离婚他就又领证了!领证还不到半年,就有孩子了。算算日子,他这是婚内出轨呀,我竟然一直没有发现,我该怎么办呢? 大白:法官,我离婚后才发现,她在我们离婚前就怀了别人的孩子,这不刚离婚7个月就生了,现在街坊邻居都知道我“被绿了”。可我这都离婚了,还能要求她赔偿吗? 近年来,随着…

异地夫妻诉讼离婚 线上调解定纷止争

为促进审判工作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实现“让数据多跑路、当事人少跑腿”,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审判工作质效,近日,江西省瑞昌市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线上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今年11月份,原告凌某某再起向瑞昌市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曾某某离婚,并诉请法院依法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事宜。…

订婚后分手了,送出去的彩礼是否能要回?

2019年,原告刘某与被告莫某在广东工作期间相识相恋。2020年12月,刘某与莫某订婚,并向莫某给付15万元彩礼。此后,莫某到刘某家中生活,与刘某共同经营一家奶茶店,但二人一直未举行婚礼或办理结婚登记。 随着两个人的深入了解,二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争吵也愈发不可调和。2023年1月,莫某与刘某断…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