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离了婚,就不用还债了?

松原婚姻家事律师2年前 (2024-05-06)经典案例543

原告王某与第三人李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至2019年间,第三人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人民币132万元。原告因家庭需要向第三人数次讨要借款无果,无奈在莲池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三人李某偿还借款,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被告孙某与第三人李某于2005年5月24日登记结婚,于2020年1月23日登记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了财产分割、无存款和债务。原告认为,李某所借款项属于李某与孙某夫妻共同债务,诉请孙某对李某所欠原告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关于第三人李某所负原告债务,是否是其与被告孙某的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案中,第三人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人民币132万元,发生在李某与孙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二人在此期间购买二套房产、三辆轿车,在被告无业、第三人收入不高的情况下,不能排除未使用王某的借款,即不能排除王某的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被告虽然否认借款用于购房买车,但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纳。

  法院还查明,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中未对丰田轿车进行分割,显示无存款和债务,而此时李某对王某的债务已经产生,故双方的约定不符合实际情况,已经侵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利益,且双方离婚时约定共同债务由一方承担,对第三人亦不发生法律效力。综上,原告请求确认第三人李某所负债务为与被告孙某的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问题。在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中,共同意思表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是重要认定标准,在审理中要注重查明婚内生活、财产状况,对证据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本案中,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结合二人此前购买房产、轿车,在孙某无业、李某收入不高的情况下,根据在案证据能够证实案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高度盖然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此案中,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明知存在债务却不写明,并将财产进行分割,损害原告的债权利益,对原告不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中国法院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松原离婚律师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nkaa.com/?id=122

分享给朋友:

“离了婚,就不用还债了?” 的相关文章

女儿病中将母亲推下楼致死,外婆诉请取消其继承权

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在发病时将母亲推下楼坠亡,其还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外婆状告外孙女的特殊遗产继承纠纷,该案最终以外婆吴某同意外孙女邵某分得其母三成存款结案。…

双方感情破裂,男方给出去的10多万元彩礼能否要回来呢?

近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婚约财产纠纷维持了一审判决,酌定女方返还彩礼5.5万元。 2021年10月,小陈和小倩经人介绍相识。2022年4月,两人按照当地习俗订立婚约。当日,小陈给付小倩彩礼礼金18.8万元、定亲金银首饰五件等。小倩实收彩礼礼金10.8万元并赠送小陈钻戒一枚。次月,二人举…

同居关系期间的共有财产是否受法律保护?

近日,陕西省城固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 2018年11月,原告王某(女)与被告刘某(男)经人介绍认识谈婚,2019年1月,双方举行了婚礼并同居生活,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共同子女。2022年1月,双方购买了一辆小汽车,价值89800元,其中王某父母出资40000元现金,刘某…

夫妻双双拒抚养娃 法院判决不准离

近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邓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邓某与被告郭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郭某琦,2016年生育一女郭某亭。邓某曾于2022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长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驳回了邓某的离婚诉讼请求。2…

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 应遵循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

目前,由离婚衍生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日益增多。对于未成年子女而言,父母离婚已成事实,抚养权的归属与未成年子女的成长、生活、学习条件等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民法典对处理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即遵循未成年子女“利益最大化”为基本原则。 张某与李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于2010年登记…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