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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孙二人因医疗事故赔偿款对簿公堂,法院:各继承50%

深圳婚姻律师2个月前 (04-14)遗产继承57

“刘法官,太谢谢你们了,否则这件事无法解决。”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湾岭法庭法官刘颖婷在对案件进行回访时,当事人姜奶奶言语中满是感激.

这是一起因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款引发的祖孙财产继承分割纠纷。从最初的隐瞒款项、分配不均,到对簿公堂、心生隔阂,再到最终握手言和、主动分钱,在法庭干警一次次耐心调解、一遍遍释法明理、一场场温情沟通中,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丧子之痛未平

钱款之争又起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场突如其来的医疗事故。

老唐是姜奶奶的大儿子,早年离异后便带着独女小唐与姜奶奶生活,小唐自幼由姜奶奶抚养成人,成家后,也与姜奶奶关系密切。然而一场手术的意外,让老唐昏迷长达一年多。为了给老唐争取赔偿,小唐频繁往返于医院与医调委,四处奔波维权。

彼时84岁的姜奶奶因为年事已高,腿脚不便,无法亲自处理相关事宜。在社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其签下了一份“放弃继承遗产声明”,载明老唐与医疗机构的索赔事宜均由小唐全权处理,姜奶奶自愿放弃赔偿款和一切财产的继承。

在医疗机构赔偿老唐残疾赔偿金等65万余元发放后没多久,老唐不幸离世。赔偿金和老唐名下的11万元定期存款,由小唐全权保管。

在料理完老唐的丧事后,姜奶奶询问小唐医疗机构赔偿了多少钱,小唐却支支吾吾不予告知,始终未将真实的赔偿金额告知。最后,在老人多次询问之下,小唐仅给了老人3.8万元,便以各种理由搪塞、回避。

之后,姜奶奶从邻里闲谈中偶然得知,医院实际赔付的金额高达60多万元。经受丧子之痛又遭孙辈隐瞒,姜奶奶向湾岭人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分割儿子老唐的医疗事故赔偿款。

法官组织调解

“唤醒”血脉亲情

“这起案件不是一起普通的财产继承纠纷,而是一场掺杂着悲痛、亲情、误解与利益的家庭矛盾。”法官刘颖婷坦言,该案一旦处理不当,不仅钱款纠纷无法解决,更可能让这段血脉亲情彻底破裂,留下无法弥补的遗憾。

刘颖婷没有急于开庭宣判,而是开启了“庭前+庭中+庭后”的全方位调解模式。

刘颖婷先与姜奶奶促膝长谈,听老人倾诉丧子之痛,也了解到她签下声明时的初衷。

姜奶奶告诉刘颖婷,当时自己一心只想救儿子,就马上答应签字,并明确表示,只要能救活儿子,这笔钱自己一分不要,即使后续钱不够,自己就是把房子卖了也要救他。

可老人的期盼最终落空,老唐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姜奶奶认为,自己签字放弃的前提是“款项用于救治儿子”,如今人已不在,剩余的赔偿款理应依法分割,作为自己晚年生活的依靠。而自己签字时,儿子尚未去世,赔偿金额也未确定,所谓的“放弃”并非自己的真实意思。

了解到姜奶奶的诉求与情况后,刘颖婷又找到小唐,耐心倾听她的委屈与不易。

小唐说,为了给父亲维权,她不仅耗尽精力,还垫付了不少费用,本以为父亲好转后一家人能继续和睦,没想到赔偿款下来后,父亲突然离世,奶奶也闹到了法庭上。

温情调解化心结

老人赠送锦旗表谢意

为了厘清是非曲直,刘颖婷多次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并逐一开展释法答疑。法庭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方才具有法律效力。

“姜奶奶签署所谓放弃声明时,其儿子尚在抢救、并未死亡,继承尚未开始,赔偿款数额亦未最终确定。老人作出的意思表示,依附于‘救治儿子’这一前提,并非针对死亡后赔偿款的处分。因此,该声明不符合法定生效条件,依法应认定为无效。”刘颖婷向小唐强调,姜奶奶是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且老人自幼抚养她长大,如今丧子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理应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障。

庭审现场,姜奶奶的眼眶泛红,小唐也满脸局促,刘颖婷耐心倾听老人对晚年生活的担忧,让老人感受到司法的关怀与尊重。

法理讲透了,温情也慢慢渗透。随后,刘颖婷一边帮小唐核算维权期间的必要支出,让姜奶奶看到孙辈的付出;一边劝说小唐,血浓于水,姜奶奶如今孤苦无依,主动履行赡养义务(虽已成年但因继承产生的扶助义务),也是对自己成长的回馈。

最终,法庭根据审理查明老唐的遗产范围,扣除掉小唐为维权的必要支出后,判决姜奶奶与小唐各自继承50%的遗产份额。宣判后,姜奶奶和小唐都当庭表示服判息诉,最终在法庭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小唐把姜奶奶应继承的35万元一次性转账到位。在逝者的死亡抚恤金等相关款项顺利发放后,小唐还主动联系法庭,明确表示愿意将抚恤金分一半给姜奶奶,随后在法庭的见证下分给了姜奶奶7万余元。

至此,一段濒临破碎的亲情,在湾岭法庭的用心守护下,得以修复。调解结束后,姜奶奶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湾岭法庭表示感谢。(黄君 李传敏)

来源:法治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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