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
杨某(女)与李某(男)于2017年开始同居生活,在此期间,李某经常对杨某语言辱骂,且有暴力倾向。2023年某日,因对杨某不满,李某对其大打出手,用匕首威胁并将杨某的额头、手臂等多处划伤,直至杨某就医才得以报警处理。派出所对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李某被拘留前还威胁称出来后不会放过杨某及其近亲属。之后杨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后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此后,经风险评估,法院觉得李某极有可能会变本加厉,甚至可能引发命案等恶性事件,便及时将此案作为婚恋家庭纠纷高风险线索向县委政法委推送。后由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法院、派出所、司法所、街道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工作组的努力劝解,李某最终释然,同意杨某补偿一定数额资金,各自生活。
【典型意义】
本案是恋人同居期间发生的家庭暴力,承办法官除依法向受害者和施暴者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之外,还从职业敏感度预判了风险,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协调多部门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既有效维护了受害妇女的合法权益,又对侵害妇女权益者进行了震慑和教育,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者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