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夫妻双双拒抚养娃 法院判决不准离

深圳婚姻律师3年前 (2024-02-15)经典案例776
近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邓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邓某与被告郭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郭某琦,2016年生育一女郭某亭。邓某曾于2022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长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驳回了邓某的离婚诉讼请求。2…

近日,陕西省长武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驳回原告邓某的诉讼请求。

  原告邓某与被告郭某于201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郭某琦,2016年生育一女郭某亭。邓某曾于2022年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长武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判决驳回了邓某的离婚诉讼请求。2023年,邓某再次起诉离婚,请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子女均由被告郭某抚养。

  长武法院审理认为,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具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而消灭。离婚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子女抚养是一项很重要的问题。本案中,原告邓某主张自己无经济能力和时间直接抚养子女,被告郭某认为抚养子女花费数额较大,也不同意抚养子女。双方在孩子的抚养问题上互相推诿,拒绝履行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不应予以提倡。若贸然解除婚姻关系,将可能出现孩子无人抚养的情况,从而侵害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故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孩子是树木,父母是土壤,树木的茁壮成长,离不开土壤的精心供养。在婚姻关系破裂时,夫妻双方不能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应该更多考虑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为孩子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助力他们茁壮成长。


来源 中国法院网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婚姻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nkaa.com/?id=101

分享给朋友:

“夫妻双双拒抚养娃 法院判决不准离” 的相关文章

遗产继承引纠纷 “法庭+社区”联调解决“家务事”

遗产,本是逝者留给亲人的一份慰藉,然而也有可能成为亲人之间产生矛盾的导火索,现实生活中因遗产继承闹得亲人之间形同陌路的情况时有发生,亲人之间因遗产分割对簿公堂的案例更是不在少数。 近日,湖北省天门市人民法院岳口法庭接到一起关于遗产继承纠纷的案件,初步查阅卷宗联系当事人后,发现该案法律关系清楚、案情…

非婚生子讨要抚养费 法官温情促和解

男女未婚同居,后因感情不合分开,同居期间女方怀孕生子,非婚生子女该如何抚养?11月21日,安徽省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望峰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让矛盾纠纷得到实质解决。 2016年1月,非婚生子小明(化名)出生,并一直跟随母亲刘某生活,父亲胡某每年仅支付几个月的抚养费,后刘…

未成年人违法骑电车 离异父母赔偿百余万

12岁的孩子违规骑行电动车究竟能带来多大的损失?两个家庭中,一方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一方艰难凑钱还债。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熊孩子”违规骑行电动车造成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小萧的父母向夏女士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 2021年10月4…

离了婚,就不用还债了?

原告王某与第三人李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至2019年间,第三人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人民币132万元。原告因家庭需要向第三人数次讨要借款无果,无奈在莲池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三人李某偿还借款,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被告孙某与第三人李某于2005年5月24日登记结婚,于202…

夫妻创业开店,专卖假冒名牌首饰

克罗心饰品只要专柜价的一折?本以为捡了个便宜,却掉入了陷阱。不久前,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姚某、吕某有期徒刑三年和五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90万元和150万元;判处代理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林某等6名网店客服人员有期徒刑二…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