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维司法联动:量化监护义务 唤回缺位亲情
【案情简介】
小丽姐妹俩的父母分居五年间,姐妹俩随父亲生活,母亲仅探望过一次。后母亲起诉离婚,主张各自抚养一个女儿,父亲同意离婚,但主张独自抚养姐妹俩。
法院在办案过程中,一是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心理测评了解姐妹俩的情感需求和真实意愿,判决姐妹俩由父亲抚养,母亲享有探望权。二是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量化母亲每周至少一次与小丽姐妹俩联系的刚性义务。三是通过判后回访及与学校联动跟踪,监测母亲义务履行情况。据悉,母亲已定期支付抚养费并主动关心女儿,姐妹俩不良情绪明显好转。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应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督促家庭教育缺位家庭正确开展家庭教育,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本案主要体现了三大价值导向:一是三维调查法破解儿童失语困境,将隐蔽的情感需求转化为可评估的裁判依据;二是将抽象的法律义务量化为具体的行为指引;三是构建“家庭-社会-司法”协同保护网络,将个案裁判转化为社会治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