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财产分割

登记结婚后短暂共同生活, “闪离”应酌情返还彩礼 ——李某与吴某离婚纠纷案

深圳婚姻律师7个月前 (10-31)财产分割269

【案情简介】


吴某(男)与李某(女)于2023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3年6月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2023年9月办理结婚登记。恋爱期间双方互赠了几十万元的衣物、奢侈品,订婚时吴某给付李某礼金100余万元、价值几十万元的首饰。2024年春节期间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吴某外出工作,之后双方再次发生纠纷分居生活。李某诉至法院,要求与吴某离婚,吴某同意离婚,但要求李某返还全部彩礼。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就彩礼返还问题,法院认为,吴某订婚时给付的礼金100余万元及价值几十万元的首饰属于彩礼,双方互赠的衣物、奢侈品属日常消费支出,不属于彩礼。双方虽登记结婚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李某给付的彩礼远超一般彩礼数额,结合未孕育子女、彩礼已部分消费等情形,判决李某返还大部分彩礼。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一般而言,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彩礼不予返还。但是,彩礼是否需要返还不能仅仅以婚姻登记作为判断标准,还需考察当事人之间是否形成完整的家庭共同体和稳定的共同生活状态。因此,在涉彩礼纠纷案件中,无论是办理结婚登记还是未办理结婚登记,“共同生活”均是确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具体比例的重要考量因素。在“闪婚闪离”情形下,给付人给付彩礼但无法实现双方长期共同生活的心理预期时,酌情支持给付人的返还请求,具有合理性和正当性。本案中,吴某给付了高额彩礼,但双方共同生活不足一年,酌情返还大部分彩礼,能够妥善平衡双方利益,有效指引和规范健康文明的婚嫁观念。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婚姻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nkaa.com/?id=235

分享给朋友:

“登记结婚后短暂共同生活, “闪离”应酌情返还彩礼 ——李某与吴某离婚纠纷案” 的相关文章

离婚只有一套房怎么分割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竞价取得;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

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时就能分到房产?解读来了→

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时就能分到房产?解读来了→

房址和户型已选好,定金也交了,房产证上究竟写谁的名字?这一矛盾在未婚情侣或已婚夫妇中频频出现。针对这一问题,2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正式施行。 随后,“在房产证上加名,离婚时也可能无法分到房产”的话题引发热议。在房产证上加名最后到底能否分到房…

外嫁女父亲代签放弃征地补偿款承诺书是否有效?法院:无权代弃

离婚后迁回原村民小组的“外嫁女”是否平等享有分配征地补偿款等集体收益分配权?“外嫁女”父亲在未征得女儿同意的情况下代表女儿放弃相关权利是否有效?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纠纷案。小露自幼落户于某村民小组,并在此成长、生产生活。2015年,小露结婚后户籍迁至配偶…

李某诉刘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为缔结婚姻支付的大额款项属于彩礼,而非恋爱期间的一般赠与

基本案情李某与刘某(女)原籍为同一县城,2019年6月经人介绍认识,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1月29日至2021年1月30日,李某通过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向刘某的银行账户转账三次共计50万元。2021年春节前至5月中旬,刘某在李某原籍房屋内居住。李某在外地有固定工作,不定期回去。后李某与刘某产生矛盾,恋…

袁某、袁某甲诉陈某、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订婚后一方反悔,未共同生活及孕育子女,经调解全额返还彩礼

基本案情2021年,袁某与陈某经媒人介绍认识,建立恋爱关系。2022年3月,双方举行订婚仪式。订婚仪式当日,袁某父亲袁某甲向陈某母亲王某给付彩礼66000元。后袁某与陈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恋爱关系破裂。订婚前后双方未共同生活,亦未孕育子女。袁某及袁某某起诉要求陈某、王某返还彩礼。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

昔日情侣因钱对簿 今朝法调解开心结

    近日,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原恋爱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曾是情侣的原、被告消除心结,达成还款协议,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也彰显了司法温情。 原告苏某与被告车某曾为恋人。恋爱期间,车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苏某借款6000元,后两…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