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案例

夫妻“散伙”,大额转账算转移财产?法院:算!认定为转移财产的行为,依法少分财产

深圳婚姻律师1年前 (2025-06-16)经典案例390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海法宣夫妻创业开办家庭公司,当婚姻破裂时,公司账上出现的大额转账究竟是商业往来还是财产转移?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案情回顾丈夫小朱(化名)和妻子小于(化名)在厦门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其中小朱负责公司运营,小于负责公司财务,在二人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业…

□记者 余晶 通讯员 海法宣

夫妻创业开办家庭公司,当婚姻破裂时,公司账上出现的大额转账究竟是商业往来还是财产转移?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丈夫小朱(化名)和妻子小于(化名)在厦门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其中小朱负责公司运营,小于负责公司财务,在二人的共同努力下,公司业务蒸蒸日上。

然而,2020年后,小于和小朱的感情逐渐恶化,二人开始冷战分居,并在离婚诉讼后,对二人共同经营的公司展开“争夺”。小于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向合作企业发函,声明未经其授权不得开展业务;小朱则启动与核心供应商的项目清算,统计可供分割的财产金额。

在持续不断地相互掣肘下,不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迟迟没有达成,公司的经营也趋于混乱。

在双方反复拉扯的过程中,小于发现,在首次离婚请求被法院驳回后不久,小朱通过个人账户密集向生意伙伴小郭(化名)转账,累计金额超200万元。

2024年,小于就小朱的转账行为诉至海沧法院,要求小郭返还相应款项。

审理与说法

转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少分财产

小朱从公司转出的钱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承办法官围绕双方的争议焦点进行分析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涉案款项虽来源于公司经营,但因夫妻财产与公司财产长期混同,依据生效离婚判决,该款项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畴。小朱主张该款项为“项目合作资金”,但无法提供书面协议、专项账户及有效支出凭证等证据,不予采信。

法院经审理查明,案涉转账发生于双方激烈争夺公司控制权期间,正值首次离婚诉讼被驳回后3个月。且离婚诉讼后,部分资金又回流到小朱名下并被用于个人支出。而小郭与夫妻二人存在多年合作,明知夫妻矛盾仍配合资金流转,且无法说明款项具体用途。因此,小朱与小郭之间的转账明显异于正常资金往来,应认定为转移财产的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终,海沧法院作出判决,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目的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侵害配偶小于的合法权益,属于婚姻中的过错方,依法可少分财产。在扣除已返还的金额后,小朱与小郭还应向小于返还75%的款项,约100余万元。

法官提醒

在婚姻当中,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得任意处置、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这不仅是诚信问题,更是法律问题。在此提醒大家自觉学习、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有需要时可通过财产公证、签订财产协议、定期核对大额资金流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深圳婚姻律师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http://www.cnkaa.com/?id=190

分享给朋友:

“夫妻“散伙”,大额转账算转移财产?法院:算!认定为转移财产的行为,依法少分财产” 的相关文章

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 未成年子女能否要求增加?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子女起诉父亲一方,要求增加父母离婚时确定的抚养费,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女儿病中将母亲推下楼致死,外婆诉请取消其继承权

患有精神疾病的女儿在发病时将母亲推下楼坠亡,其还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外婆状告外孙女的特殊遗产继承纠纷,该案最终以外婆吴某同意外孙女邵某分得其母三成存款结案。…

离婚后才发现对方出轨,是否还能主张损害赔偿?

小A:法官,我们刚离婚他就又领证了!领证还不到半年,就有孩子了。算算日子,他这是婚内出轨呀,我竟然一直没有发现,我该怎么办呢? 大白:法官,我离婚后才发现,她在我们离婚前就怀了别人的孩子,这不刚离婚7个月就生了,现在街坊邻居都知道我“被绿了”。可我这都离婚了,还能要求她赔偿吗? 近年来,随着…

订婚后分手了,送出去的彩礼是否能要回?

2019年,原告刘某与被告莫某在广东工作期间相识相恋。2020年12月,刘某与莫某订婚,并向莫某给付15万元彩礼。此后,莫某到刘某家中生活,与刘某共同经营一家奶茶店,但二人一直未举行婚礼或办理结婚登记。 随着两个人的深入了解,二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争吵也愈发不可调和。2023年1月,莫某与刘某断…

未成年人违法骑电车 离异父母赔偿百余万

12岁的孩子违规骑行电动车究竟能带来多大的损失?两个家庭中,一方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一方艰难凑钱还债。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熊孩子”违规骑行电动车造成的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判决小萧的父母向夏女士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 2021年10月4…

离了婚,就不用还债了?

原告王某与第三人李某系朋友关系,2010年至2019年间,第三人李某向原告王某借款人民币132万元。原告因家庭需要向第三人数次讨要借款无果,无奈在莲池区人民法院起诉第三人李某偿还借款,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按调解书履行。被告孙某与第三人李某于2005年5月24日登记结婚,于202…

发表评论

访客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和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