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庭前调解都有哪些具体流程
起诉离婚庭前调解流程大致如下:
首先,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后,确定调解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到场。
调解开始,由法官或法院专职调解员主持。会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宣布调解纪律、目的等。接着,听取双方陈述,当事人可阐述自己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的想法和诉求。
之后,调解员会根据双方陈述,分析争议焦点,并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疏导、劝说。若双方差距不大,调解员会提出调解方案供双方参考,推动双方协商。
协商过程中,双方可就方案提出意见,进行讨价还价。若能达成一致,会形成调解协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法院将结束调解,安排后续开庭审理程序。
起诉离婚庭前调解遵循多项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明确了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程序。
《民事诉讼法》规定,调解活动需遵循自愿、合法原则。即调解必须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愿,任何一方不得被强迫。且调解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另外,调解过程应遵循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法官需在清楚了解案件事实基础上开展调解工作,促使双方理性协商。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则应及时判决。